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已出台,更多奖励等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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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小微企业升级为“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增加我区“四上”企业数量,提升整体经济质量和水平,南海区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


 

 

扶持对象

 

第一类:2019 年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第二类:2019 年首次进入名录库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纳税额不低于 20 万元的资质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扶持标准

 

(一)对“第一类”机构的奖励方式如下: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 15+X 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奖励 15+X 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 X 万元。其中:X 为企业当年区内纳税额(特指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之和,下同)较进入名录库前一年的增量。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 60 万元。

(二)对“第二类”机构的奖励方式如下: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 3 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奖励 3 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 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