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引】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外贸方向)申报指南》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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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外贸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 省、 市关于贸易高质量发展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定外贸发展基本盘, 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我局制定了《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外贸方向) 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申报指南

 
 
 

 

申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为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且未被“信用中国”网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商(协)会。

 

二、申报单位在申报期内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完成时间以在系统提交时间为准。项目在系统获通过后,企业需提交在佛山扶持通打印的纸质材料至商务部门,只完成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未申报。具体申报流程以申报通知为准。在系统未获通过项目,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册内每页亦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明确。

 

四、本指南所称“业务年度”指相关项目的发生年度,非项目申报年度。

 

五、对获得各级财政资助总额已达到申报单位实际支出额的项目,不再给予资助。

 

六、已提交的材料未能有效佐证相关情况的,评审单位有权要求申报单位另行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七、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由申报单位出具书面责任保证书),不得弄虚作假,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资助项目、追缴项目资助资金。

 

八、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要保留好申报材料相关资料,确保在接受各级检查时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

 

九、本申报指南由佛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一条 支持扩大进口及进口平台建设

 

(一)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进口《佛山市鼓励进口清单》(附件1)中的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类商品给予贴息支持(须在支持时间内完成结关)。

 

A类: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和境内收货人均为在我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按照进口金额的3%给予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贴息总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安排贴息。

 

B类: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和境内收货人中只有境内收货人为在我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按照每1美元补贴0.01元人民币标准对境内收货人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贴息总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安排贴息。

 

支持业务年度:2021、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上消费使用单位和境内收货人的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进口产品订货合同,如合同无参数信息,还需提供有参数信息的材料。需在材料中标识符合清单要求的参数,参数信息为外文的,需在相应位置进行翻译并在翻译处加盖公章,如中文翻译件与原件意思不一致造成歧义的,以原件为准;

5.海关总署官方主页结关日期查询结果截图。海关结关日期查询方式:依次点击“海关总署官方主页”——“互联网+海关”——“我要查(通关流转状态)”,输入报关单号查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免增值税项目应提供海关证明文件)。

 

(二)支持企业进口大宗商品。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全年作为境内收货人进口《佛山市鼓励进口清单》(附件1)中的大宗商品达到或超过5000万美元、1亿美元、2亿美元且实现同比增长10%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业务年度新设立企业不受同比增长10%条件限制。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注意事项:

1.市商务局将根据国家大政方针要求,适时调整支持商品范围及国别;

2.本项与第(四)项“支持企业扩大进口”不得同时申请;

3.申请该项目企业,请在业务年度内尽快向市商务局报备。

 

(三)支持企业进口消费品。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全年作为境内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佛山市鼓励进口清单》(附件1)中的消费品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美元且实现同比正增长的企业,按照每1美元补贴0.01元人民币标准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低于5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业务年度新设立企业不受同比正增长条件限制。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注意事项:

1.市商务局将根据国家大政方针要求,适时调整支持商品范围及国别;

2.本项与第(四)项“支持企业扩大进口”不得同时申请;

3.申请该项目企业,请在业务年度内尽快向市商务局报备。

 

(四)支持企业扩大进口。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全年作为境内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或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且增量达到或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给予支持100万元人民币。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注意事项:

1.市商务局将根据国家大政方针要求,适时调整支持商品范围及国别;

2.同时申报本项及第(一)项“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时,本项获得金额需扣减第(一)项“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获得金额;

3.本项与第(二)项“支持企业进口大宗商品”、第(三)项“支持企业进口消费品”不得同时申请;

4.申请该项目企业,请在业务年度内尽快向市商务局报备。

 

(五)支持企业建设进口配套服务平台。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在佛山设立且经省或市商务部门认定的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展销中心等进口平台,按场地租金、装修、宣传推广等费用的80%给予一次性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省或市商务部门认定为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展销中心等进口平台的相关文件;

5.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明细表、对应项目的发票及支付凭证。

 

第二条 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展

 

(一)支持培育和推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区域品牌。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且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可,承担国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职责的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经向市商务局报备开展的对外宣传推广活动的相关费用,包括展位费用、特装费用、宣传资料制作费用等给予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1、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5.相关合同或协议;

6.制作宣传资料的,提交制作后的实物、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7.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明细表、对应项目的发票及支付凭证。

 

注意事项:申请该项目商(协)会,请在活动举办前向市商务局报备。

 

(二)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抱团开拓国际市场。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且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可,承担国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职责的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经向市商务局报备的在境外组织举办的经贸活动的相关费用,包括场租费用、翻译费用、境外第三方机构承办费用等给予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5.在境外组织举办经贸活动的有效证明文件;

6.基地企业参加经贸活动证明材料;

7.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明细表、对应项目的发票及支付凭证。

 

注意事项:申请该项目商(协)会,请在活动举办前向市商务局报备。

 

(三)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开展服务企业工作。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且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可,承担国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职责的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完成承担国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职责,积极配合省、市商务部门开展服务企业工作的商(协)会,给予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1、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基地工作站委托协议或市、区商务部门确认基地工作站的证明文件;

5.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开展基地调研、开展业务培训、报送基地信息、报送基地数据等工作的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站调研报告、培训通知、报送的信息或数据资料等。

 

第三条 支持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

 

(一)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线下重点展会。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

1.对参加经佛山市政府同意并由佛山市商务局组团参加的展会的展位费、人员费(包括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每家企业最多支持2人)、展品运输费按照实际支出的100%给予支持;对特装布展费按照实际支出的70%给予支持;

2.对参加佛山市重点推荐展会或佛山市商务局发文组织的展会的展位费(单一企业参加单一展会获支持展位数量不超过4个)、展品运输费按照实际支出的7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对特装布展费按照实际支出的5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单一企业参加单一展会获支持金额低于5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1、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自营出口企业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展会举办前六个月内作为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2张;供货出口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但有货物出口的企业)提供展会举办前六个月内报关单和发票各2张、代理出口企业营业执照(代理出口企业需为佛山市注册登记企业);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或展位确认书;

6.申报特装费用企业提供参展企业与境内外特装公司签订的特装合同;

7.出境证明或代参展证明。出国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需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展模式为代参展,提供由组展公司出具的代参展证明文件等;

8.参展人员在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四选一),代参展模式无需提供;

9.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银行付款凭证或现金收讫凭证、发票或收据,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

10.现场照片。展会现场照片4张,包括楣板上的公司名称、展位号、参展人员工作照等内容。

 

(二)支持企业参加线上重点展会。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参加经市商务局认定的线上重点展会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的5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单一企业参加单一展会获支持金额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1、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自营出口企业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展会举办前六个月内作为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2张;供货出口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但有货物出口的企业)提供展会举办前六个月内的报关单和发票各2张、代理出口企业营业执照(代理出口企业需为佛山市注册登记企业);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或展位确认书;

6.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银行付款凭证或现金收讫凭证、发票,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

7.截图照片。线上展会平台页面截图照片4张,内容包括展会主页及网址、参展企业页面、企业展品、推广信息等。

 

第四条 支持参加重点经贸活动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及其它境内重点经贸活动的人员费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观展证费用)给予每人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支持,每家企业或商(协)会支持1人,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1、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参会人员的在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四选一);

5.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支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或现金收讫凭证、发票或收据。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若组团前往的,可提供组团机构发票;

6.参会证明。参会人员现场照片2张(能清楚分辨为进博会或重点经贸活动现场)、专业观众证(如有)等;

7.商(协)会提供经市、区商务部门确认的活动完成情况报告。

 

第五条 支持建设国际营销网络

 

(一)支持建设佛山泛家居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体验馆。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

1.对经市商务局正式认定为佛山泛家居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体验馆(认定办法见附件2),且服务的佛山企业展示总面积不少于展馆展示总面积60%的项目,对主办方给予支持。佛山企业展示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至1500平方米的,第一年最高支持100万元人民币;佛山企业展示总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含1500平方米),第一年根据展馆营运履行情况最高支持150万元人民币。项目开业满一年后继续运营的,第二年、第三年可申请运营推广资金,每年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单一展馆项目三年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2.对入驻佛山泛家居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体验馆企业的展位费(展位租金或服务费等)分年度给予支持,支持年限最多不超过三年。第一年支持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出费用的90%,最高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第二年支持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出费用的70%,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第三年支持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出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对入驻佛山泛家居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体验馆企业的特装布展费(单一企业特装展位面积不小于36平米)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对入驻佛山泛家居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体验馆企业的首次单程物流费用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90%,最高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3.对宣传推介佛山泛家居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体验馆并组织佛山企业入驻的展览公司、商(协)会等给予支持。组织5-9家企业入驻的,给予2万元人民币支持;组织10-14家企业入驻的,给予4万元人民币支持;组织15家以上(含15家)企业入驻的,给予6万元人民币支持。

 

支持业务时间:2021-2022年期间的连续十二个月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其他材料:

主办方:

⑴佛山泛家居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体验馆认定文件;

⑵对展馆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文件、租用合同等;

⑶佛山入驻企业名单以及与佛山入驻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⑷展销面积及佛山入驻企业展销面积佐证材料;

⑸展馆正门全貌照片2张、泛家居整体品牌形象展示区照片2张、展馆内部不同区域照片5张;

⑹展馆推广、产品促销、企业对接、媒体宣传等情况及佐证材料;

⑺支付展馆运营及推广费用凭证。

入驻企业:

⑴与主办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⑵支付展位费、特装装修费、物流费等费用的支付凭证及发票;

⑶特装装修方案及合同;

⑷展位不同角度照片2张,需清晰可见企业名称。

展览公司、行业商(协)会:

⑴与主办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⑵经入驻企业盖章确认的入驻企业名单。

 

(二)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自主品牌营销网络。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在境外设立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企业自主品牌展厅、专卖店、售后服务中心等海外营销网点的场地租金、装修、宣传推广费用给予支持。每个网点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

 

支持业务年度:2021、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

5.境外品牌商标注册证明及中文译文;

6.网点场地为申报企业自行购买或租赁的场地,需提供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网点为企业委托当地代理商或经销商建设的网点,须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7.实地照片。网点正门全貌照片2张、网点内部不同区域照片3-5张,需清晰可见自主品牌标识;

8.网点面积证明材料。

 

第六条 支持提供公共组织服务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组织本地企业参加重点展会和经贸活动并在项目实施前向市商务局报备,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效果的展览公司、商(协)会给予每场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随团工作人员在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四选一);

5.出境证明。出国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需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

6.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7.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活动完成情况报告。

 

注意事项:申请该项目企业、商(协)会,请在活动举办前向市商务局报备。

 

第七条 支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及购买海外市场信息服务

 

(一)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向经国家批准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一般企业类”保险产品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保险费的1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1、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业务年度内以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2张;

5.保单明细表;

6.保险费全额发票;

7.付款银行水单或流水清单。

 

(二)支持企业购买资信产品和服务。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展览公司及其它对外贸易投资服务机构购买资信产品和服务(包括海外企业资信报告、商品采购分析报告、海外采购商/供货商名录报告、全球行业和产业分析报告、国别风险分析报告和全球银行资信报告等)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8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1、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业务年度内以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2张;

5.资信产品或服务提供方出具的资信调查费或资信报告费的缴费通知书或合同;

6.资信产品或服务提供方开具的资信类产品或服务的发票;

7.付款银行水单

 

 
 

附件及更多详情

 
 
 

 

附件: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申报指南.doc
 
附件1:佛山市鼓励进口清单.doc
 
附件2:佛山泛家居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体验馆认定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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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政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