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慈善会冠名慈善基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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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慈善会

冠名慈善基金

简介

 

 

为适应社会捐赠需要,激发各界参与慈善的热情,满足捐赠方的需求,募集更多善款发展南海区慈善公益事业,佛山市南海区慈善会(以下简称本会)2009年开始推出冠名慈善基金项目。

 

社区慈善基金也是冠名慈善基金的一种。社区冠名慈善基金是指社区发动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等捐赠方自愿无偿捐赠一定数额资金的捐赠资金在本会的账户下,设立冠名慈善基金科目,由本会监管,按照捐赠方的意愿专款专用,并遵守本会相关办法进行管理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社区基金)

 

 

一、冠名基金的特点

 

(一)用途自主:在本会业务范围内,捐赠方可根据自己的意愿为基金冠名自主选择捐助项目,定向开展慈善活动。

(二)公开募捐:设立冠名基金后可以通过本会的公募资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发起开展劝募活动或进行联合募捐。

(三)形象提升:有助于个人、团体或企业更好地展示公益慈善形象,品牌增值,提高社会美誉度。

(四)规范管理:冠名基金由本会依法专项管理,并依法用于慈善公益性用途,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税收优惠:本会开具的捐赠专用发票,捐赠方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荣誉表彰:对冠名基金捐赠方进行宣传,对具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并积极推荐参加各级政府和慈善机构相关奖项的评选。

(七)捐赠记录:所有捐赠数额纳入本会慈善捐赠统计体系,对捐赠方的捐赠行为系统进行记录。

 

二、冠名基金的设立

 

(一)国内外热心和支持慈善公益事业的企业、个人、同乡会、联谊会等一次性捐赠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可以是自有资金,也可以是筹集资金。)即可作为捐赠方向本会申请设立冠名基金,且以后可以陆续向冠名基金捐款。

(二)捐赠方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设立定向冠名基金,也可以选择设立非定向冠名基金,由本会安排冠名基金的使用。

(三)冠名基金的设立方拥有该基金冠名权,名称为“南海区慈善会****慈善基金”。

(四)冠名基金设立流程:

 

1、基金设立方按照需求填写捐赠协议书;

2、待双方确定协议书后正式签定协议;

3、捐赠方按照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把款项转入本会帐户;

4、本会收到款项后向捐赠方开具专用收据或进行宣传;

5、冠名基金设立后,根据设立方需要举行基金设立仪式。

 

三、冠名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冠名慈善基金不具备法人资格,由本会建立单独财务科目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

(二)捐赠方有权对冠名基金的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冠名基金申请支出方式

1.事前预支:在款项未发生前,申请将所需款项划拨到指定账户,发生支出后将支出佐证材料复印并加盖公章,送本会备案。

2.事后支付:在款项发生后,将支出佐证材料复印并加盖公章送本会申请款项划拨到指定账户。

(四)冠名基金支出流程:

 

1、申请方提出使用冠名基金,填写本会申请表及提供相关佐证资料,送交冠名基金捐赠方加具意见(如捐赠方不需加具意见的,需在协议书中写明)。材料见后附的“南海区慈善会拨款申请材料清单”。

2、申请方将已加具意见的审批表及相关佐证资料送交本会进行审核。

3、本会审核通过,将冠名基金款项划拨到申请表中指定账户。

4、款项使用后,申请方提交款项使用资料至本会备案。

(五)本会定期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冠名基金的募集、使用情况,并向社会、捐赠方公布慈善冠名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捐赠方的监督。

 

其他

 

有条件的社区可以设立单独银行账户接收本会划拨的社区基金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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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南海区慈善会冠名基金设立协议书(社区模板)

2.佛山市南海区慈善会拨款申请表

3.佛山市南海区慈善会拨款申请材料清单

 

(注:一般情况下使用以上模板材料,如有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南海有爱 慈善有您

 

 

 

内容来源:南海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