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引】最高补贴300万元!一图解读“蓝海英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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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府〔2023〕95号)文件要求,南海区科技局特制定《“蓝海英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实施细则》聚焦科创团队服务和创新生态支撑,加快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引进、培育步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5章,29条

 

 
第一章 总则
 

 

 

共有5条。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政策面向的主体对象实施主体

 

其中,第2条将“创新创业团队”明确为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在南海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实施产业化项目的人才群体。

 

 

 
第二章 项目申报及要求
 

 

共有4条。明确了项目申报的条件及相关要求

 

其中第9条明确,同一核心成员获得2个以上(含2个)各级人才团队类项目立项的,无论项目或承载单位是否相同,扶持资金(南海区区级配套扶持资金)均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处理

 

 

项目申报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项目范围

团队的项目属于南海区重点发展的“两高四新”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型产品(服务),产业化前景良好。

 

团队核心成员要求

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4人,由1名带头人及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具有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数比例不低于50%。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0岁,且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当年申报截止之日。

 

团队核心成员全职要求

全职工作的团队核心成员需与承载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成员的岗位、职责等内容。全职在承载单位工作的团队核心成员数量不低于团队核心成员总数的50%

 

*全职工作的定义如下:通过承载单位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入库金额不为零),且南海区税务征收机构是唯一征收部门。

 

申报团队注册时间

申报团队已经在南海区范围内完成团队承载单位注册的,承载单位的注册日期(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日期为准,承载单位从南海区外迁入的,以迁入时的变更登记时间为准)至申报截止之日不超过3年;申报团队还未在南海区注册成立承载单位的,可先申报,立项后注册承载单位。

 

 

 

 
第三章 扶持奖励措施
 

 

共有3条。明确了立项扶持资金内容成长奖励内容,并鼓励区内各镇(街道)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对落户本镇(街道)的人才团队进行扶持。

 

 

成功立项后,能获得哪些扶持?

 

立项扶持资金

项目资金采取动态扶持,以项目实施效果为导向。资金分期拨付,拨付条件及拨付金额如下:

 

第一期:承载单位、团队核心成员与区科学技术局签订的项目管理合同生效后,申请拨付资金50万元

 

第二期:承载单位通过中期考核且实缴注册货币资本不低于200万元,申请拨付资金100万元

 

第三期:承载单位通过验收的,申请拨付资金50万元;验收结果为优秀且获得了经区科学技术局推荐的国企投资基金或社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的承载单位,按承载单位累计股权融资到位金额(累计到位金额的计算时间为项目立项至项目验收通过后的24个月)的20%再给予扶持,上限为150万元

 

成长奖励

对已通过验收的项目,自合同约定的验收日期次月首日起36个月内,承载单位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请奖励时资质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按照其新增固定资产(包括购置的研发、生产设备;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及生产场地(须为工业用途);自用办公及生产场地的装修)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

 

1、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60%,下同)且R&D投入占比不低于5.0%的,补贴上限为50万元

 

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4000万元且R&D投入占比不低于4.5%的,补贴上限为100万元

 

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6000万元且R&D投入占比不低于4.0%的,补贴上限为150万元

 

4、年度营业收入达到8000万元且R&D投入占比不低于3.5%的,补贴上限为200万元

 

5、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且R&D投入占比不低于3.0%的,补贴上限为300万元

 

营业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研发投入占比,固定资产投入额以专项审计报告为依据。该项奖励将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项目实施期内如果已实现上述指标的,可在验收通过后直接申请。

 

 

 
第四章 过程管理与服务
 

 

 

共有15条,明确了项目申报评审合同签订后续过程管理等内容。

 

其中,第24条规定了项目终止的5种情况:

 

 

 团队带头人发生变更的;
 

不按要求参加中期考核或中期考核不合格且未提交整改申请备案的;

 

不按要求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且未提交整改申请备案,或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

 

失信、违法终止。若因团队带头人、承载单位法定代表人严重违反申报承诺、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或违法犯罪等原因导致项目运营风险增加或项目难以继续实施的;

 

团队承载单位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可主动申请终止管理合同。

 

 

 
第五章 附则
 

 

 

共有2条,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实施时间与有效期

 

其中,第29条明确,《实施细则》由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施行期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有效期保持一致。

 

 

 

《实施细则》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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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英才”创新创业团队

扶持奖励实施细则》

 

 

 

 

内容来源:佛山新闻网、南海区科学技术局